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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性侵案曝光:14名恶徒施暴,主犯仅获刑9年2个月,3公职人员遭开除

发布时间:2024-11-04 16:13:31来源:
近日,湖南省新化县的一桩骇人听闻的“未成年人遭强迫卖淫案”震惊了社会各界,迅速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这起案件的主角,是一名年仅13岁的少女,李晓霞(化名),一个本应享受无忧无虑暑假生活的孩子,却在一次不经意的遭遇中,被无情地推入了黑暗的深渊。

 

李晓霞在一次外出时,不慎被一名狡猾的犯罪分子以提供兼职工作为由,诱骗至县城内的一家隐蔽宾馆。在那里,她不仅被剥夺了自由,更被迫从事起了令人发指的卖淫活动。更令人痛心的是,在这段暗无天日的时间里,她不仅遭受了多名成年人的性侵,还被迫与一些同样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发生了不应有的关系,身心遭受了极大的创伤。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一个由8名成年人组成的罪恶网络逐渐浮出水面。令人震惊的是,在这8名犯罪嫌疑人中,竟然有3人是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龚昊东、新化县审计局工作人员罗伟、以及新化县交通局工作人员王泽宇。他们本应是维护社会正义、保护公民的守护者,却背离了初心,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资源,通过联系中间人刘某某,达成了令人发指的卖淫嫖娼约定,对李晓霞实施了性侵。

 

这起案件曝光后,立即引起了新化县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凶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过严谨细致的司法程序,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主犯刘某某因强奸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个月,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同时,那3名公职人员也被依法开除公职,其中龚昊东、罗伟还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因强奸罪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他们的职业生涯和人生轨迹因此彻底改变。

 

此外,案件中的其他涉案人员,无论成年还是未成年,也都根据各自的犯罪情节,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彰显了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及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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