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地推出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助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近日,广西多地纷纷推出了一项创新的社保政策——“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旨在帮助临近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及生活困难居民解决续缴养老保险的难题。这一政策通过政银合作的新模式,将社保与银行服务紧密结合,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了便捷、实惠的贷款服务,确保他们能在达到法定领取待遇年龄时,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据了解,广西靖西市、桂平市、河池市等地已率先实施“续保贷”项目。该项目由当地社保中心、税务局及农商行或农信社共同推出,专为那些即将领取养老金但基本养老保险尚未缴完的人群量身定制。以靖西市为例,该市的“续保贷”项目自推出以来,已有多笔贷款成功发放至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手中,贷款资金直接用于缴纳2024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续保贷”的推出,背后有着深刻的现实原因。一方面,根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缴费满15年,并且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相关养老待遇。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仍不满15年。另一方面,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往往不稳定,难以持续不断地每月支出一笔费用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项目则通过提供低息贷款的方式,为他们解决了这一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续保贷”的利率普遍较低,且提供了灵活的还款方式。贷款人可以选择提前还款或按约定还款,后者即在开始领取基本养老待遇后,每月从待遇中划扣还款金额。以靖西农商行为例,其“续保贷”产品的利率为3.25%,而河池市的“续保贷”项目则执行年化利率3%。此外,贷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仅限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挪作他用。
“续保贷”的推出,不仅缓解了灵活就业人员及生活困难居民的社保缴费压力,还进一步提高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投保率。这一政策创新,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与解决,也展示了金融机构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担当与作为。
然而,专家也提醒,贷款者在申请“续保贷”时,需充分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及还款能力,合理规划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等因素,避免因贷款导致退休生活质量下降。同时,建议政策层面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纳政策,提供更多支持措施,确保他们能够顺利享受社会保险带来的福利与保障。
目前,“续保贷”项目仍处于试点阶段,但已在广西多个市、县内取得了初步成效。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