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施行的退市新规主要内容如下:
财务类强制退市
-
沪深主板:公司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且亏损,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第三年仍未达到 3 亿元则直接退市;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值、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值的公司将面临退市风险。
-
科创板和创业板:净利润亏损且营收不足 1 亿元,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连续两年则可能被强制退市。
-
北交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5000 万元,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未改善则可能被强制退市。
-
财务造假: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 2 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 30%;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 3 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 20%;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将被强制退市。
交易类强制退市
-
股价方面: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
市值方面:主板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 5 亿,科创板、创业板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 3 亿。
-
成交量方面:主板公司连续 120 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创业板公司低于 200 万股。
-
股东数量方面:股东数量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2000 人(创业板为 400 人)。
规范类强制退市
-
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和关联股东占用资金达到 2 亿以上,或占用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30% 未在归还期内归还。
-
内控非标审计意见:连续两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三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的,对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
控制权无序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公司有效信息。
-
信息披露违规: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或者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
财务造假:同财务类强制退市中的财务造假标准。
-
其他重大违法: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分红类 ST 标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三年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的,将被实施 ST。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